擎旗的军士控马紧随在身披红色披风的将官身后,那面大旗的后面,是百余名如狼似虎的骑兵,他们长声嚎叫着,挥舞着手中的兵刃,冲向四散奔逃的人群。
他们的眼中,尽是嗜血的残暴。
“无故聚集与岳王庙前者,皆为乱民!”“红披风”刀尖一指,口中喝道:“全部斩杀!”
此言一出,四处逃散的人群更是惶恐,绝望的哭喊声中,有人因为惊慌摔倒、有人双膝跪地,磕着头乞求,然而却无一人敢挺身而出,反抗别人强加在他们身上的罪名。
在那一队骑兵眼中,这些颤抖的人,仿若懦弱的羔羊。
可是,他们却不会对这些怯懦者有丝毫的怜悯。
这是狼群与羊群的碰撞,可悲的是,恶狼的数目,却比羔羊的数目还多——除了逃走,这些绵羊还能做些什么呢?
他们只能眼睁睁看着凶恶的野狼亮出锐利的爪牙,看着雪亮的弯刀冲自己的脖颈斩下——首先看到弯刀斩下画面的,是个慌不择路奔向骑兵军阵的半大孩童。
那个脸上仍旧带着些稚气的孩子,惊恐的瞪大了双眼,映入眼帘的是一头龇牙咧嘴的猛兽,浑浊的热气从那头猛兽的口中喷出,那野兽长着一双赤红如炭的眼睛,射出夺人心魄的目光——那孩子似乎被那凶恶的目光吓住了,呆呆的站在了原地。
策马行到那孩子眼前的兵士面露喜色,心中高兴——这第一个首级,竟然来的如此简单!
要知道,如今的大乾朝,虽然说民变四起,但民变也多集中在南方各省,义军烽火,也只在南方的山岭上蔓延。而在这中原之地,虽偶尔也有小规模民变,但却轮不到这些探马赤军出手——看着其他的兄弟在南方围剿叛军,大有斩获,凭首级报功,河南地的探马赤军心中嫉妒,却苦于手中弯刀没有斩下乱民首级的机会。直到今日,他们总算盼来了消息,说在汤阴县北有人聚众叛乱,公开祭奠岳王爷的灵魂。听到这个消息的探马赤军顿时欢呼雀跃……
待他们驱马赶到这里,只看到一群吓破了胆的百姓,心中不禁感叹:这次的功劳,来的也太容易了,还真是多谢了那通风报信之人,多谢了他们百夫长的主动请缨……
士兵脸上带着轻蔑的笑,极为随意的斩下了手中弯刀。
然而,那挥刀劈斩的士兵,却没有看到一捧冲天而起的血雾,也没有看到高高飞起的头颅。相反,他忽然觉得天地旋转,时空在一瞬间颠倒。
待他看清楚眼前的地面,早已迟了——他重重的栽在地上,啃了满嘴的泥土。
他又惊又怒的扭头,却只看到原本属于他自己的战马,不知何时已换了主人。
一个身着棉衣的汉人书生,正坐在马上。
甚至,他手中的弯刀,也不知何时被那书生夺走了。
错愕之间,书生手中弯刀已经带着尖锐的破空之声斩下!
于是,那士兵再一次体会到了天旋地转的感觉,不过,这颠倒的天地,却是他人生中的最后一个画面。
颠倒的天地之间,那书生勒住马缰,将战马的前蹄,高高带离了地面,战马仅用一双后蹄完成了原地转身,紧接着便逆着那冲锋过来的赤色洪流杀了过去……
催马赶在最前、身披火红披风的百夫长也察觉到了身后的异样,他甚至看到了方才有个黑色的人影斜着切进了阵中,起初他只以为是某个倒霉的乱民逃错了方向,这时仔细回想才意识到——方才那个稍显即逝的身影,简直像一道黑虹!
“太长时间不打仗了,懈怠了。”百夫长在心中对自己这样解释——罢了,管他作甚,只是一个人罢了,难不成他还能冲散我整个百人队么?
百夫长正思索的功夫,忽觉得眼前光线一暗,定睛观看,却见一个人直直的站在了他的身前。
那个人怀抱一杆长枪,站姿也与长枪一样笔直,一方唐巾包裹着他的头发,只有一缕发丝露出来,在阳光的照耀下,仿若透明一般,因为逆着朝阳,所以百夫长看不清那人的相貌,只能分辨出,对方身形削瘦……
“闪开!!”百夫长高喝一声,言语中尽是轻蔑,完全被把这妄图螳臂当车之徒放在眼里。
百夫长所骑战马,乃是产自西域的名驹,体型壮硕的像头狮子。而百夫长也是极爱这匹战马,特意找军中工匠为牠配了马铠,战马胸前的两片铁凯上,铸出两根锐利的尖刺,胆敢阻拦这头“狮子驹”去路的人,定会被扎个对穿!
可是,那个削瘦的身影,却是一动不动,似是没听到百夫长的话一般。
“既然你想死,我就成全你!”
话未说完,狮子驹已奔至那人身前。
狮子驹咆哮着,口中喷出阵阵白雾,似是对这蝼蚁一般的人挡了自己的路感到愤怒;百夫长也高高举起了手中的弯刀,全身掼甲的他扮相威武,仿若从天而降的神兵。
“蠢货!”那人低喝一句,却不知是骂那战马愚蠢,还是在讽刺骑在战马背上的人。
百夫长再也没有机会弄明白对方究竟是在骂谁了,因为那杆长枪已经洞穿了他的胸口!
甚至,连他胯下的战驹,都没来得及发出一声哀鸣,因为对方的一枪,连带着刺穿了马首!
长枪从战马的左眼刺入,脑后贯出,却去势不减,扎穿了百夫长的左胸。
百夫长能感觉的到,他的心脏破了个巨大的口子,滚烫的鲜血携着生命的热度,正飞速的流失,他难以置信的长大了嘴巴,完全不敢相信眼前这一幕:这怎么可能?!以马头骨的硬度,野狼锋利的牙齿都难以在其上留下痕迹,可是,却被那削瘦的家伙一枪洞穿了?!更何况,自己还穿着铠甲!为何那杆长枪刺穿自己身体的时候,自己的身体就像腐朽的厕纸一般不堪一击?果然是因为这些年沉迷酒色掏空了身子么?不,不是这样的!是因为对方太强了,自己根本就没能看穿对手是如何出枪的,只是一瞬之间,那根本来抱在怀中的长枪,闪电一般刺出,洞穿了战马的头颅和自己的胸膛……
战马因为惯性继续向前冲了一小段距离,至此,百夫长也看清了那人的一双眼睛:该怎样形容那样一双眼睛啊,冷酷?高傲?残忍?……也许,传说中黄金族人的祖先,草原狼神就长着那样一双眼睛吧……
临闭阖双眼之前,百夫长看到,对方跳出那方唐巾的那缕长发,并非透明,而是如雪一般纯白……
百夫长最后的意识告诉他,他和战马的尸首,被那人单手甩了出去!
一声巨响过后,百夫长连同他的战马狠狠的砸进了尘土之中——这个身披猩红披风的将官,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来得及通报,一招之内,就被人刺杀于阵前!
这一切,只不过发生在二人照面的一瞬之间。
紧随在百夫长身后的掌旗官到了。
张凛仍是在瞬间出手,瞬间收枪,将那掌旗官连同他的战马杀于当场!
“你们,比老的沙弱太多了。”张凛低声说了一句。
话语中,猩红的大旗缓缓倒下。
一齐倒下的,还有这个百人队的勇气,早先弥漫在整个百人队中的狂傲和蔑视,因为张凛两次出枪,消失的无影无踪。
那些骑兵总是意识到了敌人的可怕之处,但长官已死,队旗已倒,他们还能做些什么?
逃命吧!
可是,有人却不打算让他们顺利逃走。
早些时候切进阵中的莫降,此时已杀穿了整个队伍,他骑着战马静静的立在敌阵之后,左右手各持一柄弯刀,刀刃上的滚落的鲜血,映着朝阳,显出几分晶莹。
若是仔细观察,便不难发现,莫降自抢得那匹战马之后,一路杀过去,留下了一路的尸首,被斩之人,竟然无一人能发出一声哀嚎。
在张凛连斩将夺旗的短短时间,莫降亦催着战马将敌阵杀了个对穿!
如果说张凛出枪快如闪电,那闪电稍显即逝,不易捉摸的话;那莫降杀戮的轨迹,就是一道长虹,沿着轨迹洒下的鲜血,为那道本是黑色的虹染上了鲜艳的色彩,那色彩,更会让人震撼!
莫降挺直腰杆,立马站于阵后,脸上带着邪气十足的笑,望着寂静无声的敌阵——此时的他们,早就惊恐的忘记了狼嚎。
张凛也收回了长枪,一动不动的站在阵前——虽然他依旧穿着单薄的夹衣,虽然他身上没有闪着金属光辉的战甲,但一动不动的他,却更像是一尊天神!
一夫当关,万夫莫开的天神!
在他的身后,是那群百姓,此刻,他们已经停止了奔逃,呆呆的站在原地,用复杂的眼神,望着矗立在前方的那个伟岸的背影。
“岳王爷,岳王爷显圣了!”不知是谁喊了一句,人群齐齐跪了下去……
弟32章 真正的张扬(三)
更新时间:2013-05-30
“岳王爷显灵了!”百人队中,也有人忽然喊出了这一句话。
或许,也就只有这种怪谈能将今日的诡异解释清楚了:若非岳王爷显灵,武艺高强的百夫长怎会莫名其妙的被人杀于阵前?若非岳王爷显灵,仅凭那一个书生,怎么可能将整个军阵杀穿?
而且,对方的动作都太快了!这简直不是人类应该有的速度,更不是那些孱弱的汉人应该有的速度——有这种速度的,只能是神!
黄金族人,虽然号称是狼神的后裔,但他们也不过是人——既然是人,那怎有资格去对抗神明?!
既然无法对抗,那么,逃走吧!
百余名军士互相对视一眼,达成了共识——沉默中,他们冲彼此点了点头。
短暂的沉默被突如其来的喧嚣打破,战马齐声嘶鸣,百余人操控战马,分向两边逃窜。
没有人敢去冲撞站在岳王庙之前的那个孤傲的身影,也没有人胆敢从那个邪气凌然的书生身边掠过,他们很有默契的绕开了莫降与张凛二人之间的连线,向宽阔的官道逃窜。
竞相奔逃的骑兵们,似乎早就忘记了,就在方才,他们还是狩猎羔羊的野狼。
只因为突然有两头猛虎跳了出来,狩猎者与猎物忽然交换了身份,现在,轮到他们逃走了……
“张大侠,莫兄弟!”冯冲一脸崇拜的跑向张凛,“你们两个太神了!竟然真的杀退了他们!可为什么不乘胜追击呢?”
莫降催马赶到张凛身边,口中说道:“真把这些家伙逼急了,跟我俩车轮战,我俩就是铁打的身子也受不了啊。”说完,莫降跳下马来,扶着马鞍站好。
冯冲看到,虽然莫降在刻意压抑,但他仍能发现莫降在咬着牙喘息——看来,凭一己之力杀穿骑兵的阵型,远没有表面那般轻松。
这时,文逸也走了过来,看着躺在地上的十几具尸首,略略皱着眉头问:“唯战兄,你接下来的打算是什么?”
莫降将呼吸调顺之后才笑着回答道:“接下来,就该文跛子你出场了。”
“我?”
“用这些尸体告诉这些人。”莫降指指地上的尸体,又指了指跪倒在地上的百姓,“那些黄金族人,根本不值得他们害怕,他们只不过是群色厉内荏的骗子,撕掉他们暴力的伪装,他们与百姓一样,都是胆怯的绵羊。”
“唯战兄,这个恐怕不行。”文逸摇摇头说:“他们只肯屈服于当下的强者——当他们的命运掌握在官府的手中时,他们便跪倒在黄金族人的脚下,对动也不能动的岳王爷的泥像露出他们锋利的獠牙;当黄金族人一时败退,岳王爷的英魂成了这里的主宰时,他们便一齐跪倒在岳王爷的庙前,乞求岳王爷的庇护。”
文逸说着,苦笑一声叹道:“可是,岳王爷不可能永远都显灵,因为不会总有人来替岳王爷主持正义;现在的我们,注定只是匆匆的过客,我们走后,官府仍旧是掌握他们命运的主人,倘若我们唆使他们对抗官府,最后受伤害的,也只能是他们。”
冯冲闻言,气鼓鼓的说道:“那就让这些家伙受些伤害好了!我们替他们出了这口恶气,他们到头来还要投靠官府?”
文逸摇摇头道:“不生活在他们中间,你不会理解他们心中的恐惧,也不会懂得,他们每摇摆一次,每选择一次,要下多么巨大的决心。”
冯冲闻言,琢磨了片刻,却是没能琢磨明白文先生究竟要对他说些什么,他仍是觉得,这些墙头草实在可恨。
可却听莫降说:“文跛子,按照你的意思,咱们若是现在让他们反抗,只会害了他们?只要咱们离开了这里,官府的报复就会施加在他们的身上?”
文逸正中的点了点头。
“文先生,你的意思是,莫兄弟替他们出气,实际上是害了他们?”冯冲问。
莫降接过话头,摇摇头道:“看来,我还是低估了他们对黄金族人的恐惧程度啊……”
虽然这样说,但莫降这样做的目的,绝不是为这些无辜的百姓引来祸端——他们现在虽然麻木,虽然愚昧,但他们始终是神州大地真正的主人。无论王朝怎样更替,百姓,始终是华夏民族的主体。他们虽然暂时迷失了方向,忘记了先辈的荣光,但莫降相信,他们只是暂时没了向导,没了指引方向的人——他要做带领民族走出阴霾的引路人,就不该将无妄的灾祸引向这些民众,那样的话,只会适得其反,只会加重他们心中的恐惧……
那么,又该用怎样的办法,让朝廷放过这些无辜的民族呢?又该用怎样的办法,让朝廷知道,这件事的罪魁祸首是自己呢?怎样让朝廷觉得,杀掉百姓只会适得其反,只有杀了自己才有意义呢?
莫降思索片刻,忽然眼睛一亮,有了主意。
他忽然转身,走向百夫长的尸首。
百夫长静静的躺在那里,流出的鲜血已将黄|色的土地染红,倒下的战马压在他的胸口,猩红的披风遮住了他大半张脸,只露出扭曲而狰狞的嘴角。
莫降弯身捡起百夫长的佩刀,看着他的尸首,轻轻摇了摇头,而后猛的挥刀,将百夫长的头颅斩下!
他一手拎着弯刀,一手拎着百夫长的脑袋,转身向岳王庙走去。
莫降忽然记起来,今年夏天在南都城建康,他也曾一手拎着人头,一手握着兵刃……
那一次弑杀金师的行动,便是引发他离开相府的导火索;这一次公然斩下探马赤军百夫长的头颅,又将带来什么后果呢——莫降忍不住想。
片刻之后,莫降已来在了岳王庙前。
他抬头看了看斑驳的青石砖墙,忽而微笑着点了点头。继而以人头为笔,以鲜血为墨,在岳王庙的砖墙上写下:
——“汉皇之血,再临华夏!”
八个张扬的巨大血字旁,是他的落款:
——“莫降,题于阵斩探马赤军百夫长后!”
……
一行人继续南行,他们的身后,是燃起的熊熊烈火。
火堆一旁,是一杆断旗,断旗的尖端,是一颗狰狞的人头,人头正用惊恐的目光,望着岳王庙墙上的血字……
——“汉皇之血,再临华夏!”
第33章 龙战于野(一)
更新时间:2013-05-31
“至乾五年十一月初七,莫降等人于汤阴县城南三十里与堵截他们的探马赤军遭遇,阵斩百夫长三人,杀骑兵十九人,两个百人队溃散,莫降以血留书——‘汉皇之血,终无断绝!’”
“至乾五年十一月初十,莫降等人过淇州,遭探马赤军夜袭,杀百夫长两人,重伤一人,杀探马赤骑兵二十六人,破阵南下,因时间仓促,并未留下血书。”
“至乾五年十一月十四,莫降等人过了阳武,趁雪夜渡黄河,于黄河南岸再破我探马赤军围堵部队,斩杀千夫长一名,百夫长四人,军士五十二人。此役中,莫降身受轻伤,张凛中三箭……”
秃满迭儿苍老的嗓音在舆圣宫内回荡,老的沙盘腿坐在卧榻一旁,静静聆听。
冬日的舆圣宫,更显的空旷冷清。虽然宫殿正中燃着一个巨大的炭盆,但那赤红的火炭,却好似很难驱散宫殿中的阴寒。老的沙裹着厚重臃肿的裘衣,似个雪人般做在那里——红色的炭火,